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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发布日期: 2019-04-01 09:54:13
  • 来源:辽宁省疾病预防控制中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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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1.综合办公室

    [职责]

    负责文电、信息、档案、保密、信访、文字综合、法律法规、办公自动化、重要会议保障等工作;

    负责协调督办各相关部所落实中心安排的各项工作;

    统筹协调安全生产工作;

    负责土地、房产、车辆、固定资产、物业管理、食堂管理工作。

    [负责人]

    副部长:王丹婷 闫 肃

    2.党建工作部

    [职责]

    负责党建、工会、共青团、统战等工作;

    负责纪检监察,党风廉政建设等工作。

    [负责人]

    部长:王娜

    副部长:梁 田

    3.医防融合研究部

    [职责]

    负责组织拟定并协调推动中心发展规划;

    负责组织专业人员对我省疾病预防工作形势及相关政策进行研究,提出疾病预防控制策略、建议和参考、依据;

    参与制定医防协同、医防融合相关政策、措施等工作;参与疾控机构工作考评等工作。

    [负责人]

    部长:王照华

    4.人力资源部

    [职责]

    负责中心的机构编制、人事管理、社会保险及干部人才队伍建设等工作;

    负责分领域首席专家的管理与服务等工作;

    负责离退休人员的服务管理。

    [负责人]

    部长:罗 妍

    副部长:李红丽

    5.财务部

    [职责]

    承担中心财务预决算、资金收付、核算、资产账目以及招标采购管理和服务;

    负责健全和实施中心财务规章制度和内部控制制度;

    负责组织开展中心内部审计等工作。

    [负责人]

    部长:张 宇

    6.科研教育部

    [职责]

    负责研究生的教学、招生、就业指导以及本科生的教学实践等相关工作;

    负责组织实施相关科研项目;

    负责人才培养、对外交流与进修培训工作;

    负责预防医学专业技术人员实践技能考试等工作;

    负责学协会行业管理;

    负责科研伦理审查的管理;

    负责重点实验室管理等相关工作;

    负责继续教育管理工作。

    [负责人]

    部长:刁文丽

    副部长:王 欣

    7.安全保障部

    [职责]

    负责中心内部安全保卫、消防管理工作,对技防、物防、人防情况实施管理;

    负责中心业务用房及产权住宅的维护维修、基建设施设备维护维修、污水处理、废弃物规范化处置等相关工作。

    [负责人]

    部长:冯 威

    副部长:孙 颖

    8.信息化服务部

    [职责]

    承担省级数字疾控及公共卫生大数据的规划建设、应用、管理、服务。组织建设纵向连接、横向贯通的疾病监测信息网络;开展疾病预防控制相关数据标准和信息规范的研制、应用和管理;

    组织开展信息化项目的建设、管理和运维保障;

    负责中心网络安全和信息化工作的综合管理;开展相关业务指导、技术服务和应用性研究。

    [负责人]

    部长:李健思

    9.感染与传染性疾病预防控制所

    [职责]

    负责部分法定传染病防制工作。参与制定全省重点传染病预防控制规划及工作方案;

    负责组织落实国家、省级部分传染病相关重大项目;

    负责传染病疫情、突发公共卫生事件、不明原因疾病现场处置工作;

    实施传染病监测和流行病学调查、分析和预测;

    开展寄生虫病监测评估、疫情处置等防控工作;

    承担相应传染病病原微生物、寄生虫检测和病原学鉴定等工作。

    [负责人]

    所长:孙英伟

    副所长:毛玲玲张 洁 潘磊磊

    10.免疫规划所

    [职责]

    负责疫苗针对传染病防制工作。参与制定辖区免疫规划相关政策并组织实施,开展预防接种服务技术指导、培训与评价;

    负责辖区内免疫规划信息系统建设规划和运行管理,收集、分析和上报免疫规划相关信息。通过省级公共资源交易平台组织非免疫规划疫苗采购,收集非免疫规划疫苗接种信息;

    负责组织疑似预防接种异常反应省级调查诊断、处理等。开展疫苗针对传染病的监测、分析、预测、处置和免疫效果评价;开展预防接种知识宣传教育和普及等工作。

    [负责人]

    所长:方 兴

    副所长:王 燕 常 琳 王文思

    11.艾滋病与性传播疾病预防控制所

    [职责]

    负责全省艾滋病、性病、丙肝等疫情监测工作;

    负责组织落实国家、省级艾滋病相关重大项目;

    参与指导各地区开展艾滋病、性病、丙肝等疾病的流行病学调查、疫情分析以及防控效果评估工作;

    负责全省艾滋病实验室质量控制工作;

    开展艾滋病行为学干预和疫情处置等工作。

    [负责人]

    所长:孙笠翔

    副所长:鄂 爽 周 丹

    12.结核病预防控制所

    [职责]

    负责结核病疫情监测、报告及分析评估工作;

    负责组织落实国家、省级结核病相关重大项目;

    负责结核病实验室质量控制及新技术方法推广应用;

    负责重点人群结核病防控和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现场处置工作;

    负责全省结核病防治质量控制等工作。

    [负责人]

    所长:王子江

    副所长:戚 巍梁 爽

    13.地方病预防控制所

    [职责]

    负责组织实施地方病的流行病学调查、危险因素监测和防控效果评价;

    负责组织落实国家、省级地方病相关重大项目;

    负责指导全省地方病实验室检测体系建设、质量控制和工作规范化建设等工作。

    [负责人]

    所长:阚忠媛

    副所长:游 弋 刘 雯

    14.慢性非传染性疾病预防控制所

    [职责]

    负责全省慢性非传染性疾病的流行病学调查、防制策略制定、防制技术推广和健康促进工作;

    撰写全省卫生与人群健康状况报告;

    组织实施死因监测、肿瘤登记报告、心脑血管疾病、糖尿病、口腔疾病和意外伤害监测等项目;

    指导慢性病综合防控示范区建设;

    开展慢性非传染性疾病相关危险因素监测研究与评估工作。

    [负责人]

    所长:邢立莹

    副所长:穆慧娟 阎 涵

    15.职业病防治所

    [职责]

    承担职业病诊断、职业健康检查、职业病临床检验及相关技术支撑工作;

    负责组织落实国家、省级职业病相关重大项目;

    负责重点职业病监测等工作;

    负责全省职业病防治信息质量控制平台管理、考核、评估工作,做好全省职业病诊断、职业健康检查质量控制工作;

    负责全省职业病防控业务指导与技术培训等工作。

    [负责人]

    所长:李晓然

    副所长:马起腾 王丽东 刘源 宁丽丽

    16.病媒生物控制所

    [职责]

    负责组织实施生态学、病原学和抗药性监测及预测预警;

    组织落实国家、省级病媒生物控制工作相关的重大项目;

    开展媒介生物性传染病现场消杀技术指导;

    开展生物学研究,承担卫生用杀虫灭鼠药械的检测与效果评价;

    开展城乡病媒生物综合防制,推广病媒生物控制适宜技术等工作。

    [负责人]

    所长:丁 俊

    副所长:张家勇 王纯玉

    17.监测预警与应急处置所

    [职责]

    负责部分传染病防制工作;

    负责全省传染病疫情报告管理和疫情分析工作;

    负责省统筹区域传染病监测预警与应急指挥平台的预警、风险评估和预警处置工作;

    组织并协调突发公共卫生应急事件的处置;

    负责管理国家级、省级应急队伍,指导市、县区级应急队伍建设、队伍培训演练;

    组织并指导编制各类应急预案和技术方案;

    做好突发公共能卫生事件应急储备等工作。

    [负责人]

    副所长钟 威(主持工作) 于维君

    18.营养与食品卫生所

    [职责]

    负责食品安全风险监测与风险评估、食源性疾病危害因素监测与防控工作;

    负责营养监测与改善等工作;

    负责组织落实国家、省级营养与食品卫生相关重大项目等工作。

    [负责人]

    所长:栾德春

    副所长:崔玉丰

    19.环境卫生所

    [职责]

    负责环境危害因素监测与风险评估工作;

    组织落实国家、省级环境卫生相关重大项目;

    承担生活饮用水卫生监测、评价等工作;

    承担医疗机构消毒质量与感染因素监测工作;

    参与指导自然灾害、突发环境污染和重大疫情等的应急处置与评估;

    承担并指导消毒、涉水产品及公共场所卫生检验检测与评价等工作。

    [负责人]

    所长:于连政

    副所长:王俊龙 王 舒

    20.职业卫生所

    [职责]

    负责工作场所职业病危害因素监测、职业病危害现场调查、职业健康促进技术支撑、突发中毒事件现场处置等工作;

    组织落实国家、省级职业卫生重大项目;

    承担建设项目职业病危害因素检测与评价等工作。

    [负责人]

    所长:蒋轶文

    副所长:赵 杰 孙 丽

    21.辐射与核安全防护所

    [职责]

    负责承担放射卫生工作场所及设备放射防护监测与评价、食品与饮用水放射性污染风险监测、放射工作人员个人剂量监测;

    组织落实国家、省级辐射与核安全防护相关重大项目;

    参与核与辐射事故的放射卫生调查、监测和放射卫生学评价;

    承担建设项目职业病危害(放射防护)及放射防护检测与评价等工作。

    [负责人]

    副所长:乔宝军(主持工作) 孙 璐 陈中兴

    22.学校卫生所

    [职责]

    负责指导开展学生常见病监测评价等工作;

    组织落实国家、省级学校卫生相关重大项目,负责指导、开展学校环境卫生监测和卫生学评价等工作。

    [负责人]

    所长:吴 明

    副所长:高 青 叶茜文

    23.医疗机构疾病预防控制监督技术指导所(疾控监督员管理办公室)

    [职责]

    承担全省医疗卫生机构传染病防治、消毒产品卫生监督工作,依法查处重大违法行为;

    承担卫生监督机构传染病防治、消毒产品卫生监督业务指导与考核;

    承担全省疾病预防控制监督员工作制度建立、业务管理和培训考核;

    承担疾病预防控制卫生监督法制和稽查工作。

    [负责人]

    所长:兰德增

    副所长:于 玲 陈 涛

    24.公共卫生监督技术指导所

    [职责]

    承担职业卫生、放射卫生、环境卫生、学校卫生、公共场所卫生、饮用水卫生、餐具饮具集中消毒服务单位卫生监督工作,依法查处重大违法行为;

    承担卫生监督机构公共卫生监督和快速检验技术指导与考核;

    承担卫生健康综合监督体系规范化建设和国家标准跟踪评价工作。

    [负责人]

    所长:李冬梅

    副所长:章 燕 郁文龙

    25.健康促进与教育所

    [职责]

    负责开展健康教育、健康促进;

    普及卫生健康科学知识,对公众进行健康指导;

    协同有关部门和组织对公众不良健康行为进行干预;

    承担中心ku网页版登录官网的运维及宣传等工作。

    [负责人]

    所长:刘 莉

    副所长:张 翠

    26.理化检测所

    [职责]

    承担食品、保健食品等健康相关产品的常规理化项目检测与评价;

    承担全省食品安全风险监测化学污染物和有害因素的计划制定和检测;

    承担职业病防治项目中的理化检测与质量控制;

    承担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的应急处置;

    对战线理化实验室开展业务培训和质量考核等工作。

    [负责人]

    所长:华正罡

    副所长:李颜岩 冯 静

    27.卫生微生物所

    [职责]

    负责食品安全风险监测、环境卫生、健康相关产品的卫生微生物及其致病因子与寄生虫检验检测及评价等工作;

    承担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的应急样品的微生物检测等工作。

    [负责人]

    副所长:王 艳(主持工作) 王伟杰

    28.卫生毒理所

    [职责]

    负责食品及其他健康相关产品的安全性毒理学试验、功能学评价试验;

    承担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的应急样品的毒理学检验等工作。

    [负责人]

    所长:曹忠波

    副所长:赵翠霞

    29.质量控制所

    [职责]

    负责实验室质量管理体系的建立、运行维护与监督;

    负责各项检验检测有关资质的申请与维持;

    组织能力验证和实验室间比对活动;

    负责毒品库管理。

    [负责人]

    所长:张

    30.生物安全与菌毒种保藏所

    [职责]

    负责生物安全等实验室安全管理等工作;

    参与全省实验室生物安全政策、标准、指南等研究制定,承担全省实验室生物安全工作运行监测、人员培训等技术保障工作;

    负责菌毒种保藏管理工作;

    负责高等级生物安全实验室及相关实验室管理工作。

    [负责人]

    所长:张眉眉

    副所长:曹宏伟 刘学升

    31.公共卫生服务技术指导所

    [职责]

    承担基本、重大公共卫生服务疾控项目资金管理工作;

    承担全省基本、重大公共卫生服务疾控项目的技术指导、业务培训、督导考核、绩效评价等工作。

    [负责人]

    副所长:盖永健(主持工作) 姜海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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